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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未分類文章 (5)
- Dec 21 Mon 2015 21:59
陽明物理治療團隊
- Mar 31 Tue 2015 16:12
陽明團隊 3M治療
- Mar 31 Tue 2015 20:12
如何到竹北陽明物理治療所
開車
公車
高鐵
- Mar 31 Tue 2015 16:23
物理治療跟民俗療法到底誰厲害?
物理治療跟民俗療法到底誰厲害?
是不是有證照的就贏了?那麼就是有經過國家考試的物理治療比較強囉?
可是怎麼民俗療法的師父卻連醫生的診斷都不需要就能幫人治療?
而且在台灣怎麼能開到十萬間國術館?
到底是誰有專業性?
而且民眾分的清楚什麼叫醫療行為和病急亂投醫嗎?
如果不行為什麼都沒有立法管理民俗療法的專業領域?
完全沒有門檻的東西這樣對嗎?
而且為什麼醫生沒有物理治療的評估能力卻可以指示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
您應該知道冰敷也算是物理治療業務項目之一吧?
但難道我腳扭傷關節腫到跟籃球一樣大還要經過醫生診斷照會醫囑之後才能冰敷?
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到底有沒有問題啊?
還有醫生下診斷可以不要只看X光片嗎?
不然物理治療師按照法律規定要不斷重新跟醫師討論肩夾擠和五十肩的差異很累人你知道嗎?
您知道同樣沒有經醫生診斷過的人在家自己做超音波跟在物理治療所讓治療師做超音波誰會違法嗎?
根據偉大的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您猜的到嗎?
您知道醫生和治療師幫病人做治療在法律位階上的差異在哪裡嗎?
為什麼政府單位和醫生會抓開工作室的物理治療師卻對開國術館自稱為專業人士的卻視而不見?
政府單位和醫生不是最注重安全?
那怎麼不去抓國術館?
喔所以國術館最安全?
是不是比醫院還安全?
連一直都在評鑑評鑑評鑑到天荒地老的醫院都可能發生醫療疏失被抓了怎麼竟然比不上國術館?
國術館厲害到不需要公權力評鑑監督還可以開到十萬間難道不是可以把它宣揚到全地球全宇宙的台灣第一美名嗎?
這不是台灣之光什麼才是?
為什麼下背痛民眾上藥局買止痛藥不需要醫生診斷?
難道醫生不怕民眾吃了止痛藥沒效果又延誤就醫?
而且醫生開藥治療下背痛就一定會好嗎?
請問醫生下背痛要開什麼藥會治得好呢?
拉腰治療下背痛有沒有效呢?
請問醫生薦髂關節卡住導致的下背痛吃藥會不會好?
請問醫生薦髂關節卡住導致的下背痛症狀跟臀中肌過度使用的症狀有什麼差異?
如何鑑別診斷?
這些問題吃藥會不會好?
開刀會不會好呢?
打針會不會好?
可以保證不會復發嗎?
如果症狀沒有改善這樣算不算延誤就醫?
...........
- Mar 31 Tue 2015 16:21
你知道嗎?? 台灣的物理治療所僅60幾間,但無法可管的民俗療法卻高達10萬間
你知道嗎??
台灣的物理治療所僅60幾間,但無法可管的民俗療法卻高達10萬間
記得剛上大學時,正好是物理治療師法通過的那一年,每位老師都不斷的在闡述物理治療的重要性及未來發展性,因此在面對一年比一年沈重的課業,甚至最後一年痛苦的實習,只要想到將來要成爲一位專業的物理治療師,並幫助需要的病人,即使再辛苦也甘之如飴。
直到考完了執照,到醫院工作,最後開業,才慢慢發現,事情並不是跟想像的一樣。隨著在物理治療的領域越久,發現轉行的物理治療師越來越多,開業的治療師生存空間不斷的被壓縮,我才開始去研究「物理治療師法」,深入研究後才發現很多殘酷的事實,就是當我們考上了物理治療師執照的那天起,就已經被關進去了無法翻身的牢籠裡.......
物理治療師法規定:物理治療業務內容包括廣泛,凡光、電、水、冷、熱、力等物理因子相關的處置,都屬於物理治療。在內容如此廣泛的專業底下,物理治療在台灣應該可以蓬勃發展,但事實卻不然,因為我們的所有執行業務全部被匡在“需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條文之下。今天如果我們走出了醫院或診所,所有的執行業務便礙難執行。物理治療師法給了物理治療師一個開立治療所的門路,卻給了一個影響營業自由的大框框,因此使得台灣的物理治療所跟其他醫療專業相比,數量少得可憐。藥師可以開藥局,護理師可以開護理之家,檢驗放射師可以開檢驗所,臨床心理師和諮商心理師可以開心理諮商所,這些醫療專業人員都僅有部分業務需“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其他業物不需要,因此不影響獨立開業的經營。也許很多人都認為,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前,經過醫師診斷很好,醫師也會替我們擔責任,但是各位要想想,走出了醫院或診所,哪位醫師要替你擔責任?再者,醫師是診斷疾病,物理治療師是處理生活功能,各自是處理不同領域的專業,我們也有評估病人生活功能的能力,也能藉此給予病人適當的物理治療,這部分和醫師診斷並無一定相關。況且,我們面對的病人,有許多是沒有疾病的,例如肌肉緊繃產生的不舒適,我們就可以處理,再給予民眾預防疾病的處置,像電腦姿勢的矯正、辦公室運動等。還有對校園學生脊椎側彎的篩檢、運動場邊的物理治療等等業務,這些如果同樣匡在“需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條文下,非常不合理也不合時宜。在醫院或診所的各位,也許都習慣處理醫師診斷後的病人,也習慣這個流程,但是如果部分業務能夠跳過這個流程,相信物理治療師能發揮更多元的功用,也節省病人的就醫流程,提升物理治療師在醫願或診所的地位。
但是今天,經過國家考試的我們,執行的所有業務被匡在這個條文下,已經綁手綁腳。可惡的是,我們的業務在現今的台灣,非物理治療師卻可以堂而皇之地執行,只因為他們不是“物理治療師”,所以不被規範。這些被執行的業務包括市面上販售的冷敷、熱敷、低周波電療、紅外線等,健身教練、瑜伽老師教導的肌力訓練、拉筋運動等,民俗療法、按摩業使用的徒手按摩、脊椎矯正手法等,這些業務在被執行時,被冠上“非醫療儀器”和“非醫療行為”,所以可以被執行,但是很多內容其實是一樣的,所以是鼓勵我們不要做“物理治療師”嗎?因為不做治療師才可以不經過“需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條文下做這些業務。這樣畸形的法條造就了10萬間的國術館和民俗療法單位,也讓很多物理治療師放棄執照轉而開立工作室。這對一個需考照的醫療專業是非常不合理的現象。再者,推拿業者在網路論壇上頻頻挑戰物理治療的專業,老是發表“病人做物理治療都不會好,常要替物理治療收拾爛攤子“、”物理治療師拿的的執照是一張廢紙“等言論,他們會如此看不起物理治療專業,也是此法的成就。
綜上所述,是希望身為物理治療師的各位,能了解我們所學習的專業其價值及可貴。台灣的學制是仿歐美體制的,是培養我們具獨立的評估與治療能力的學制。在維護病患的安全之下,我法可以增設規定去保障病患安全,諸如:一、當物理治療師合理的判斷病患之病情超出物理治療之範圍,或為物理治療之禁忌症時應轉介給其他專業人員否則即為違法。二、禁止對疾病下診斷。但不能像台灣現有的制度以病患安全性為由,大幅限制病患就診的便利性及完全限制物理治療師的營業自由。美國的物理治療專業已經全洲可直接照會(direct access),在台灣的我們,腳步可能沒辦法像美國這麼快,但至少要爭取和台灣其他醫療專業一樣,部分業務可以釋放不需“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以及我們的業務不該讓其他“非物理治療師”執行,或應在物理治療師的監督下做執行。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在詢問法律專業人士後,已經發現有違憲之疑慮,因此期望所有物理治療師能團結一致,以修法為目標,還給台灣物理治療師營業自由及專業尊嚴,讓物理治療師在醫院或診所的專業地位提升,讓物理治療所能像藥局或診所一樣,遍地開花。
By 陽明物理治療所 朱俊榮